紐約(2025年11月17日) — 皮膚癌基金會對《安全防曬標準法案》(HR 3686/S. 2491)的簽署生效表示讚賞。該法案是近期《非處方藥專論使用者收費法案》(OMUFA)重新授權的一部分。這項由眾議員喬伊斯(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丁格爾(密西根州民主黨)、羅斯(北卡羅來納州民主黨)和喬伊斯(俄亥俄州共和黨)以及參議員馬歇爾(堪薩斯州共和黨)和哈桑(新罕布什爾州民主黨)共同發起的兩黨立法,通過改進美國防曬霜成分的審查和批准方式,標誌著在對抗皮膚癌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皮膚癌是美國最常見的癌症,每年確診病例數超過其他所有癌症病例的總和。儘管風險極高,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自1999年以來一直未批准任何新的防曬活性成分。 《安全防曬乳標準法案》將要求FDA建立更清晰、更靈活的審查流程,同時維持高標準的安全性,並對全球已安全使用的成分進行評估。這些變革將有助於為美國消費者提供更多新的防曬選擇。
「雖然美國有很多安全有效的防曬霜,但美國民眾理應在防曬領域獲得更多創新,」皮膚癌基金會主席黛博拉·S·薩諾夫醫學博士表示。 “更多選擇能讓公眾更容易找到自己喜歡並願意每天使用的防曬霜。《安全防曬霜標準法案》是我們對抗全球最常見癌症的正確一步。”
皮膚癌基金會致力於將這項立法勝利轉化為實際影響。為此,我們敦促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加快立法實施,以加速防曬活性成分的審查。我們也要提醒大眾,只有每天使用,新的防曬乳才能有效發揮作用。遺憾的是,研究表明,即使防曬霜隨處可見,人們仍然會因為使用不當和日曬行為而面臨風險。此外,每天使用防曬霜只是全面防曬策略的一部分,該策略還應包括:
- 穿戴防護衣、帽子和防紫外線太陽眼鏡
- 尋找陰涼處,尤其是在上午 10 點到下午 4 點之間。
皮膚癌基金會建議每個人每年至少去看一次皮膚科醫生進行專業皮膚檢查,並在兩次就診之間每月進行一次全身皮膚檢查,留意任何新的、變化的或異常的皮膚狀況。更多信息,請訪問 SkinCance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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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皮膚癌基金會
皮膚癌基金會 (SCF) 是一家 501(c)(3) 非營利組織,致力於幫助人們採取積極主動的日常防曬措施,並及早發現和治療皮膚癌,從而挽救生命並改善生活。基金會開展公共教育項目,為患者提供指導和保障,與醫療專業人士合作,提供研究經費,並領導倡導政策變革的活動。作為一項面向消費者的服務,SCF 為符合其安全有效防曬標準的產品頒發業界認可的「建議印章」。 SCF 還經營「健康皮膚目的地」項目,該項目與美國各地社區的當地皮膚科醫生合作,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免費的皮膚癌篩檢。自 1979 年成立以來,基金會一直建議定期進行皮膚檢查,並遵循完整的防曬策略,包括尋找陰涼處、每天使用防曬霜以及穿著衣物、戴帽子和太陽眼鏡。 SkinCancer.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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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銷傳播資深總監
頁。 212.725.5408
布雷特·邁耶
通訊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