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罹患嚴重皮膚癌的風險並不總是源於過度曬太陽。對全球數百萬勞工來說,曬太陽是他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洛林·格倫農
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 皮膚癌風險 仍與休閒息息相關。我們想像在陽光明媚的夏日午後,在沙灘上、在滑雪場上或划船時沐浴陽光——而且不必總是記得塗抹或補塗。 防曬。然而,真實的情況往往與工作有關,而不是與快樂有關。
對於那些為了生計需要 戶外工作、反覆日曬,以及 皮膚癌 結果與休閒娛樂無關。這是他們日常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一部分,有時甚至令人精疲力竭。然而,戶外工作者、他們的雇主和政府遲遲未能意識到這種普遍存在的工作危害其實是危險的,甚至是致命的健康威脅。隨著這群脆弱族群的皮膚癌發生率飆升,全球醫學界終於敲響了警鐘。本文,皮膚癌基金會將探討這個被普遍忽視的問題的嚴重程度及其應對方法。
誰面臨風險?
想想農民、建築工人、船員、場地管理員、郵政工作人員、滑雪教練、高速公路維護工人, 職業運動員 以及他們的教練、消防員、屋頂工、救生員, 警察、公園管理員和 軍人等等。基本上,任何在白天戶外工作謀生的人,無論是在陸地、水上或空中,都屬於這一高危險群。
有多大規模?僅在美國,大約 三分之一的工人根據美國勞工統計局45年的數據,約有2024萬美國人,其工作的主要部分是在戶外進行。在某些職業中,幾乎100%的工人都需要在戶外工作。
全球範圍內的數字幾乎同樣驚人。全球有1.6億勞動年齡人口(15歲以上)在戶外工作時暴露於太陽紫外線輻射。根據一項為期七年、涵蓋28個國家的調查,根據2023年的數據估計,這約佔所有勞動年齡人口的183%。 研究項目 來自世界衛生組織(WHO)和國際勞工組織(ILO)。
謀生的致命代價
幸運的是,由於公眾意識的提高以及新的、更有效的治療方法和療法的出現,皮膚癌(世界上最常見的癌症)的死亡率正在開始下降。但戶外工作者的統計數據令人擔憂(而且很可能被低估了):全球非黑色素瘤皮膚癌 (NMSC) 死亡病例中,三分之一是職業性皮膚癌。
根據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在工作中接觸紫外線會使工人患 NMSC 的風險增加 60%(最常見的兩種類型是 基底細胞癌或密件抄送,以及鱗狀細胞癌或 SCC)。研究表明,SCC 現在超過 黑色素瘤 每年因日光照射導致的死亡人數也佔比高達 100%。此外,日光照射也會增加鱗狀細胞癌常見前兆—光化性角化症 (AK) 的風險,這種皮膚病變可能會發生癌症。 「鱗狀細胞癌是與日曬關係最密切的皮膚癌,我們希望提高人們對這種風險的認識,」底特律亨利·福特醫療中心的皮膚科醫生、國際皮膚病學會聯盟 (ILDS) 現任主席亨利·W·林 (Henry W. Lim) 醫學博士解釋說。 “黑色素瘤和基底細胞癌也與日曬有關,在戶外陽光下工作也會增加患此病的風險。但與鱗狀細胞癌相比,這種關係沒有那麼直接。”
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的研究調查顯示,在與工作相關的風險因素中,紫外線照射是全球癌症死亡負擔第三高的因素。換句話說,這些令人震驚的數據意味著,在戶外陽光下工作,就像 CNN 在報道中指出 調查顯示,「它是僅次於石棉和二氧化矽粉塵的第三大職業致癌物」。
全球議題,全球行動呼籲
發表在雜誌 環境國際 2023年底,世界衛生組織/國際勞工組織聯合發布的報告是世界各地皮膚科醫生、流行病學家、衛生科學家、研究人員和醫療專業人員共同努力的成果。他們收集並分析了近二十年的數據,以記錄戶外工作與非黑色素瘤皮膚癌之間的關係。正如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博士在發布這一驚人發現時所言,結論是明確的:“工作中無防護地暴露於太陽紫外線輻射是職業性皮膚癌的主要原因。”
但譚德塞博士在宣布這一消息後又保持了謹慎的樂觀態度。 「有一些有效的解決方案可以保護工人免受太陽有害射線的傷害並防止其致命影響,」他說道,然後緊急呼籲世界各國政府共同努力解決這一問題。世衛組織/國際勞工組織調查提出的一些建議包括:透過立法和政策努力,正式將非黑色素細胞性角膜炎認定為由太陽紫外線輻射引起的職業病;確保早期篩檢和早期治療的可及性;加強各國在收集和分析非黑素細胞性角膜炎相關數據方面的協調;開展公共服務媒體運動,向公眾宣傳防曬
工人的基本安全權利
除了幾乎普遍認識到 紫外線輻射 紫外線會導致戶外工作者罹患皮膚癌,正如國際勞工組織總幹事吉爾伯特·F·洪博所說,國際社會越來越認同「安全健康的工作環境是一項基本權利」這一理念。 「各國政府、雇主、工人及其代表亟需在明確的權利、責任和義務框架內共同努力,降低紫外線照射的職業風險。這每年可以挽救數千人的生命。”
洪博或許還會補充說,這也能省下一大筆錢:根據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的數據,在美國,由於皮膚癌導致缺勤或工作活動受限,每年約有100億美元的工人生產力損失。而每年治療約5萬美國人的皮膚癌的醫療費用估計高達8.1億美元。
當然,世界各國政府和雇主賦予工人(尤其是戶外工作者)的權利差異很大。正如洪博所指出的,他們中的許多人都是「非正式」勞動力,從事臨時性、零散性的工作——例如,從事流動農場工作或收集可回收材料,通常沒有員工福利。
在某些國家,建立工人和雇主之間的聯盟可能比在其他國家更困難。在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是負責監管大多數公共和私營部門僱員工作場所安全的聯邦機構。但許多戶外工作者可能不在OSHA的保護範圍內,例如獨立承包商、自僱人士或為僱員少於10人的雇主工作的人員;工作可能受其他機構監管的政府僱員;或在家庭農場工作的家庭成員。
儘管美國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的法規承認日曬是一種工作危害,但該聯邦機構在很大程度上將具體規定留給了各州職業安全與健康管理局(OSHA)。但無論是強制規定、政府強制執行或自願採取,戶外工作場所都需要採取基本的防護措施。由於皮膚癌會在數十年的日曬中逐漸形成,因此這些防護措施應該從工人年輕時就開始實施。
你可以做什麼
對於戶外工作者來說,採用 日常防曬 策略並優先考慮定期皮膚檢查 及早發現皮膚癌,此時最容易治療和治癒。了解更多關於戶外工作者如何為自己發聲的信息,請訪問我們的 “戶外工作與皮膚癌” 頁。
理想世界:戶外工作者雇主的願望清單
- 在工作場所配備遮陽區域,例如帳篷、遮陽篷、樹木或室內空間。彈性安排工作時間和任務,讓員工在上午10點至下午4點陽光最強烈的時候盡量減少日曬。
- 讓工人定期休息,避免陽光直射。
- 提供方便、無限量的乾淨飲用水。
- 提供免費取得廣譜 防曬 SPF 值至少 50。訓練工人如何使用,然後在兩小時後重新塗抹,以達到最佳效果。
- 為工人提供 防曬服,例如帶頸罩的寬邊帽、緊密編織的長袖工作襯衫、長褲、工作手套和偏光鏡 有防紫外線鏡片的太陽眼鏡.
- 監測並張貼每日紫外線指數,將其置於顯眼位置。如果 紫外線指數 超過3時,提醒工人採取防曬措施。
- 提供資訊和培訓,讓工人了解過度暴露於紫外線的危害。
- 提供資訊並進行現場急救,以緩解曬傷(如果發生)。備有阿斯匹靈、布洛芬、蘆薈凝膠或乳液、氫化可的松乳膏等產品。
洛林·格倫農 是一位居住在紐約布魯克林的作家兼編輯。她深感遺憾的是,在她年輕時,在美國中西部的鄉村,沒有如今這種高效的防曬霜和防紫外線服裝。當時,她的暑期工作是“走豆”,用一把長柄鐮刀在當地農民永遠沐浴在陽光下的大豆田裡除草。




